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陶瓷磚》,標準代號為GB/T4100-2006,該標準代替了GB/T4100.1~GB/T4100.5-1999,該標準是修改采用ISO13006:1998<陶瓷磚-定義、分類、性能和標記》。新《陶瓷磚》國家標準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鑒于新標準與原標準存在一些差異,筆者就學習新標準的一些體會,特提出來與同行一起探討,不足之處懇請批評指正。
一、 與1999版標準的主要差異
1、 增加了對擠壓陶瓷磚的要求。1999版陶瓷磚的國家標準主要是針對干壓陶瓷磚的五大類,本次修訂與國際標準接軌新增加了對擠壓陶瓷磚,新標準實際上是將以前的干壓陶瓷磚的系列國家標準及擠壓磚的建材行業標準合為一個新陶瓷磚國家標準,例如現在市場所銷售的劈離(開)也可以采用新《陶瓷磚》國家標準。
2、 取消了產品等級概念,采用質量標志。新標準的陶瓷磚產品出廠不再像以前那樣分為優等品和合格品,而統一為質量標志即用合格或者符合標識,這一點也是新標準焦點。
3、 刪除了干壓炻瓷磚大規格產品尺寸允許偏差的要求。與老標準相比只要求了表面積大于410cm2的產品,不像老國家標準對產品表面積410cm2~1600 cm2及產品表面積大于1600cm2 分別做了要求,實際上新標準是放松了對大規格產品尺寸偏差的要求,對生產企業來說是個福音。
4、 增加了產品的分類。該章節主要是與國際標準接軌,按照陶瓷磚產品的吸水率(E)和成型方法不同將陶瓷磚分為以下幾類:
成型方法
其中新陶瓷磚不包含C類產品,在陶瓷磚中主要是B類產品其中:BⅠa類為瓷質磚,E<0.5%;BⅠb類為炻瓷磚,0.5%<E≤3%;BⅡa類為細炻磚;BⅡb類為炻質磚;BⅢ類為陶質磚。
5、 修改了標準中的相關編輯性的內容,例如對修改了第3章的“定義”,將原標準中“6 檢驗規則”修改為“6 抽樣與接受條件”,將“4 技術要求”和“5 試驗方法”合并為“7 要求”,在編輯中格式與國際標準相對應,分別列入到相應的附錄中。
6、 將“8 包裝、運輸、儲存、和訂貨”修改為“9 訂貨”。新標準對包裝運輸、儲存等未做詳細的說明與要求,重點突出產品特性應與相關方協商一致。
7、 將附錄中對于陶瓷磚摩擦系數的測定做了適當修改,刪除了動滑快法和傾斜平臺法,僅保留了靜滑塊法。
二、 新標準存在的問題
1、 定義與術語與《陶瓷磚和衛生陶瓷分類及術語》GB/T9195-1999存在不同,但新標準未做相關說明;
2、 部分定義與術語翻譯生硬不符合漢語語言習慣,例如標準“3.1 陶瓷磚”的定義;
3、 標準第5章性能要求表格描述不清楚,令人費解,例如標準“5 性能”表格中的“×”、“ ”未做必要的備注;
4、 部分定義語句欠完整,例如標準“3.6 干壓磚”的定義;
5、 標準文件不夠精煉,繁瑣,標準主體要求與附錄部分表現突出;
6、存在部分常識性及編輯性的錯誤;
7、 取消原標準的產品等級改為質量標志,可操作性不理想;
8、 沒有將國家頒布的一些國家強制性標準例如放射性核素限量、3C等要求加入到要求中去。
三、 執行新標準應注意的問題
《陶瓷磚》國家標準的性質是推薦性標準,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是相關企業在采用中還存在一個過程,首先需要學習與理解,然后采用,在使用新標準中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1、 在包裝標識中注意嚴格按照標準第8章標志和說明去標識。一般需要標識制造廠商、商標以及產地,質量標志,產品的種類及執行標準的相應附錄,例如BⅠa類,瓷質磚,GB/T4100-2006附錄G;BⅢ類,陶質磚,GB/T4100-2006附錄L;
2、 注意標注產品特征,例如是有釉(GL)或者是無釉(UGL),對于用于地面的產品還應標摩擦系數,有釉制品還應標識產品的耐磨等級等;
3、 說明書方面問題,應在說明書中說明產品的成型方法,瓷磚的類別表面特征及施工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項等;
4、目前廠商最關心的是產品質量標志問題,按照新標準要求在產品質量標志欄應標明為“合格”或“符合”等,沒有“優等品”、“合格品”的概念,如果按新標準要求,在市場上客戶難以接受,目前消費者對新標準還不了解,認為自己購買的產品一定是優等品,其他等級或質量的難接受;如企業標識優等品又擔心不符合新標準要求,被執法部門檢查到按標識不合格判定,很多工廠非常迷茫;
5、建議企業根據新國家標準制訂企業標準,在主要技術指標高于國家標準的基礎備案企業標準,在包裝上標識企業標準號,同時標識備案號,企標中分產品等級去適應目前過渡階段的尷尬局面。